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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工作职责
 

办公室工作职责

奎屯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位于奎屯市北京东路5号,奎屯市地方税务局三楼,主任:鲍广军,联系电话:3212261;副主任:李晓旭,联系电话:3212767;副主任:李文,联系电话:3213669。主要职责:

一、负责本局政务工作、行政管理工作,做好全局各分局、科、所、室之间和上下级机关的工作协调。

二、负责局长会议、局务会议和全局会议的组织筹备、会议记录、文稿的准备及会议决定的督办工作。

三、负责本局各类公文的处理、办理、文印、发送等工作及各类报刊的征订和发送工作。

四、负责开展政务调研及工作调研,收集各种信息资料,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。

五、负责本局信息、宣传、报道工作及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本局的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。

七、负责本局信访接待工作,做好人大、政协的议案、提案的办理,并及时向人大、政协做出书面答复或催、转办工作。

八、负责本局与当地党、政机关及相关部门工作联络,并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。

九、负责本局日常办公经费的财务管理、财产管理及装备管理工作。

十、负责本局基本建设、办公用品购置、车辆管理及资产维护维修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本局的环境卫生管理、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本局生活福利后勤保障、职工食堂、物业管理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税务报刊的征订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全局性群众文化体育建设工作 。

十五、负责属于办公室职责范围内各项规章制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。

十六、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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